「懲人」
今日係「情人節」亦都係「懲人節」因為「七警案」終於有裁決!七名警員涉及佔領期間係添馬公園嘅變電站暗角位置,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法官今日係早上宣讀裁決,裁定各被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係較輕嘅襲擊致他人受傷控罪則全部罪成。而第五被告陳少丹另亦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各人須還押。法官聽取各人求情後,將於周五早上判刑。
「七警」
相信好多人都希望香港真係一個有公義嘅地方,因為「七警案」今日終於有一個可以叫做彰顯公義嘅裁決。當然最終都要睇星期五法官嘅判刑係點!今日睇完七位被告嘅求情理由真係好好笑,作為一個執法人員,竟然知法犯法,其實係罪加一等。如果法官真係輕判嘅話亦都難以服眾,不過作為一個法官要平衡好多因素。不過無論係點,作為執法人員係唔應該濫用私刑!
「監禁」
真係睇返多啲資料先知道原來襲擊致他人受傷嘅最高刑要罰係監禁三年,而法官要將七名被告還押,其實真係有可能判佢哋監禁。雖然「七警案」終於有裁決,而就算判刑之後,各被告亦都有可能會上訴,所以件案其實未必就咁完結。至於另一邊廂其實仲有另一件案件而言未解決,就係朱經緯利用警棍追打市民嘅案件,因為至今仍然仲未有任何人被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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