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
我相信大部份嘅香港市民係唔明白個特首係點選出嚟。今次林鄭月娥又再一次被人擺上枱,基本上香港人只可以係預設嘅情況下選特首。個所謂政改基本上係一套屈機嘅機制!因為基本上選舉個機制無改過,只係象徵式咁好似好民主咁俾所謂嘅投票權我哋嚟班香港人。但係個事實係,好似射十二碼咁「一係入,一係唔入」嚟兩個結果。仲要個龍門唔係用標準嘅大細!問你死咪!
「選舉」
個政府成日叫我哋「袋住先」,究竟點解我哋要「袋住先」?打個比喻,有個人無啦啦俾啲嘢你叫你幫佢「袋住先」,但係你唔知道入面係乜,點知原來係毒品。你咁啱又俾差佬捉到,斷正,仲要坐埋監!咁當初點解你會「袋住先」呢?如果之前係得兩至三個人俾一千二百人揀,依家又係得兩至三個人俾全香港揀,但係問題係無一個你想揀嘅話,咁仲係唔係一個「選舉」呢?
「投票」
好啦話就話係「一人一票選特首」,「有票,真係唔要?」。大佬呀,個問題係最後你精挑細選嗰一千二百人揀兩至三個人俾我哋「投票」呢!我只可以揀「甲,乙,丙」,但係三個都係壞人,咁即係無得揀啦!要我同流合污啫?咁我哋係唔係應該先投票揀嗰一千二百個所謂嘅題名委員會呢?點嘅得「入同唔入」呢?我其實想投俾「阿丁」囉!咁叫「有票,真係唔要?」喎。。。